国国民收入分配模式的优势与问题
(一)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模式的优势
中国的国民收入平衡型分配模式,有老欧洲模式、北美模式和东亚模式无法比拟的优势:
1、中国坚持国民收入的平衡型分配,创造了经济的良好。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不仅不搞超分配,而且注意居民消费、政府消费、货物和服务出口与资本形成比例的协调,兼顾了个人、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并考虑了劳动和资本在国民收入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贡献),也考虑了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支出的需要,使它们处于一个良性互动的增长中,成为经济持续的动力源。经过2008-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检验,中国国民收入的居民消费比例、政府消费比例和资本形成比例比较合理,抗危机能力最强,复苏势头强劲,GDP始终处于高位运行,2010年GDP增长达到10.3%,超过世界绝大多数专家、学者的预期。中国的经验,为他们寻找国民收入分配中的“黄金律”(资本与消费分配比例的最佳组合)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2、居民消费率和资本形成率的变化与经济的不同阶段相适应。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居民消费和资本形成比例不是随机的、不变的,而是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和结构的变化而变动的。在劳动密集型阶段,劳动的分配比例高一些。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阶段,随着资本和技术(知识资本)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以及成本上升,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资本形成比例也相应提高。这种与价值创造的贡献相一致的国民收入分配模式,可以防止资本外逃和服务外包,有利于形成经济的合力和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政府消费率比例稳定,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和公共服务支持力度。中国政府消费率在国民收入分配比例中的变化小于居民消费比例和资本形成比例的变动。在1978-2009年31年中,政府消费比例达到15%或超过15%的仅6年(其中有1年为16.1%),低于14%的13年(其中1年为12.8%),在14%—14.9%的有2年,平均比例为14%,处于世界各国适中的位置。由于政府掌握的财力稳定,它有实力来改善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支持高科技的和改善生态,同时也可以扼制通货膨胀,调控经济的波动,这是中国经济稳定的体制性保障,也是“北京共识”的核心价值观(政府对经济进行适度干预)。
(二)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模式存在的问题
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模式是一种探索中的模式,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攀比发达国家的“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模式,存在极大的危险。近几年来,中国理论界、学术界和舆论界总是希望将中国的居民消费率、资本形成率与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拉美国家相比较,认为发达国家的居民消费率在75%—80%,中国家在70%—74%,中国的居民消费率已由1978年的48.8%下降为2009年的35.6%,这“不合理”、“不公平”,是对劳动成果的“剥夺”。笔者认为这种攀比缺乏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依据,同时对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国民收入超分配,“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所造成的“高债务”、“低增长”、“高失业率”的弊端缺乏足够的认识,过去的西方“经验”现在已成为沉重的包袱。如果我们照搬“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模式,中国将走入一条危险的歧途,可能成为下一次国际金融危机或世界经济危机的策源地。
2、盲目模仿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有可能跌入经济衰退的陷阱。日本池田勇人搞“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有其特殊的背景:日本战后经济的是得益于20世纪50年代朝鲜战争的特需订货。随着朝鲜战争结束,特需订货的减少,产能过剩情况日趋严重,加上当时由于处于冷战时期,外贸出口受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要防止日本经济的衰退,唯一的办法就是扩大内需——增加国内的有效需求。当时,要扩大内需最有效的办法是大幅度提高国民的收入。在这一背景下,日本实施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0-1973年,日本国民收入增长了2倍,国民的生活水平由中等发达国家进入了发达国家行列。但是,由于劳动成本大幅度上升,日本一些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被迫向韩国等亚洲“四小龙”转移,日本国内产业“空心化”,到80年代末,日本经济出现了全面衰退。进入90年代,房地产泡沫和证券泡沫“双破裂”后,日本进入了长达20多年的衰退,至今复苏乏力。在80年代,韩国、新加坡和中国的台湾、香港也照抄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大幅度提高工资,都导致经济衰退,传统产业向外转移,代价极其沉重。这一教训,我们应该汲取。
从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看,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取决于国际依存度①:国际依存度高,经济活力就强,反之,则弱。在发达国家中,国际依存度高的国家是新加坡为348.7%(主要是过境贸易)、荷兰为138.3%、德国为72.1%,国际依存度低的国家是美国为22.9%、日本为30.9%。中国是中国家国际依存度比较高的国家,2010年国际依存度达66.3%(按购买力平价计算GDP,则国际依存度为40%)。
3、中国引入劳资谈判决定工资升幅的机制,有可能会激化劳资之间的矛盾。劳资谈判决定工资升幅起始于19世纪末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盛行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和40-80年代的老欧洲。自90年代中期,随着工人参与企业决策、员工持股和劳资共享制度(雇主和雇员都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流行,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步放弃了劳资谈判决定工资升幅的刚性机制。现在,德国政府不再统一制定全国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是让工人代表进入董事会(德国称理事会),与股东代表和专家一起企业的经营决策,为了竞争的需要,常采用冻结工资或降低工资的措施,坚持员工参股和劳资共同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英国由法律规定:员工工资的1/3由企业利润分配所得。美国从20世纪40年代就试点员工持股,70年代就立法推广“员工持股计划”,让工人分享企业红利。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企业的工资不再由劳资双方谈判决定,企业都组建了薪酬委员会,聘请社会薪酬顾问的专家为企业薪酬分配制订方案,劳资之间谈判工资已被竞争战略和如何防止企业服务外包等有关双方切身利益的问题所替代。顽固坚持劳资谈判工资升幅老模式的西方大国,仅法国一个。政府要求改革,公众强烈反对。工资福利升高容易,下降非常困难。法国现在已成为西方大国中最不稳定的国家,2008年因工资、福利和就业等问题触发的游行示威多达100多次,平均每周2次。法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几乎已全部外迁,资本外移的现象十分严重,已成为发达国家失业率最高(11%)的国家。中国盲目照搬法国
模式,至少落后美国、德国等国家10-15年。为此,笔者认为,这种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的工资“谈判机制”应慎用。如果非要借鉴,也要像新加坡政府那样深度加入,当劳资谈判出现僵局时,要求劳资双方各后退一步,在互谅互让中取得共赢。
二、西方收入分配模式的成果与问题
(一)老欧洲“政府强干预,削富济贫,高福利全覆盖”分配模式的成果与问题
1、老欧洲模式的成果和经验。老欧洲模式由于政府对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强干预,限制了资本家的剥削和暴富,提高了劳动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建立了全民福利,形成了具有老欧洲特色的社会资本主义制度;缓和了劳资矛盾,改善了政治、经济、社会,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老欧洲赢得了近30年的景气时期;高工资、高福利有效地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解除了贫、病、养老等困扰资本主义几百年的大难题;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效地缩小了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
2、老欧洲模式的问题和教训。由于老欧洲模式“工资、福利待遇过高”,超越了老欧洲各国的经济承受能力,只能用国民收入超分配和国家借债等方式应付。老欧洲各国的主权债务高达GDP的70%—80%,希腊等国家超过了100%,超过了60%的国际警戒线;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高达7%—8%,有些国家高达13%—14%,超过了欧盟财政赤字不能超过当年GDP3%的“红线”的2—3倍,使老欧洲各国政府难以对经济波动进行有效调控,大大降低了老欧洲各国的反危机能力。进入新世纪以来,老欧洲各国的GDP增长速度始终保持在3%以下的低速状态,失业率在8%—9%和10%—11%的高位徘徊。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由于老欧洲各国缺乏统一的工资协调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迷信劳资之间的谈判机制,使得工资只能上不能下,缺乏应有的弹性。由于劳资成本的不断上升,使老欧洲各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消失,20世纪五六十年代各国追求的“充分就业”计划已成为“空中楼阁”。过高的福利待遇——从摇篮到坟墓享受400多种福利,已大大超过了老欧洲各国财政的负担能力和企业的承受能力。为了减轻负担,老欧洲各国都想改革现行超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都因公众的强烈反对而酿成政治问题,撒切尔夫人第三任期未结束就被迫交权,法国已有三任总理因要改革福利制度而被迫辞职,英国的工党也因要改革福利制度而被保守党替代。超高的工资和福利制度已成为老欧洲各国的“烫手的山芋”,成为影响老欧洲的沉重包袱。
(二)北美“负债分配,借贷消费,超前消费”的享受型分配模式的成果与问题
1、北美模式的成果和经验。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分配模式,由于分配制度宽松,独立以后130年内未征所得税,使美国自19世纪末以来,保持了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世界最具活力的科技大国,最具吸引力的“移民”国家;由于美国的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采用政府适度干预与市场调节、社会补充相结合,既提高了贫困的生活水平,又造就了一大批超级富豪,世界最富的500强富豪中有一半是美国人,是世界上富人最多的国家,也是穷人生活水平最高的国家。利用银行抵押贷款和财政免税、减税、补贴等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2004-2006年,美国住房自有率从64%上升到69%,使900多万个家庭有了住房。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取得了一定成果,最低工资标准由1946年的每小时70美分提高到1980年的3.10美元,1997年为5.15美元,增长6.4倍,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1.2%。进入21世纪以来,这一政策有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几乎未做调整,在危机期间还冻结或降低了工资标准。由于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退税免税,收入差距由扩大转为缩小,1995年20%的高收入户占有社会财富的48.7%,而2007年下降至45.8%,12年下降2.9个百分点。由于收入差距缩小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特别是社会慈善事业的,大大提高了社会的稳定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示威游行已大大减少,为了增加工资、缩小收入差距的罢工游行极其罕见。
2、北美模式的问题和教训。美国为了让穷人快速脱贫,鼓励中低收入群体通过债券、利用贷款去炒卖证券和金融衍生产品,导致虚拟经济的泡沫化,使美国成为国际金融危机的策源地。美国利用次贷款的金融产品创新,将风险转嫁给其他国家,使股市崩盘、严重缩水,触发了2008-2009年的国际金融海啸,致使世界经济严重衰退,美国400多万个家庭破产。由于美国鼓励超前消费、借贷消费,使美国公私债务膨胀,据美国财政部2010年6月1日发布的官方统计,美国现有公私债务50万亿美元,其中政府主权债务13万亿美元②(2011年初为14万多亿美元),已占GDP总量的90%,2007年国民收入超分配已高达5.8%,当代人已在吃子孙的“饭”,如果没有美元这一“准国际货币”地位的支撑,美国经济早已经崩溃;美国财政赤字过大,2010年2月1日公布的2011年财政预算方案,财政支出总额达3.8万亿美元,其中赤字1.56万亿美元,超过GDP的10%。如此庞大的赤字,必然引起美元贬值,影响世界经济的复苏和稳定。
(三)东亚“政府救助,企业和个人分享国家繁荣成果”的分配模式的成果与问题
1、东亚模式的成果和经验。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模式,政府控制“年功工资制”和“业绩工资制”级差,降低了日本企业的工资差距,日本100强CEO的平均年薪为160万美元,仅为美国100强CEO的平均薪酬1300万美元的12.3%,为欧盟100强CEO平均薪酬的24.2%,大大减少了日本企业高管与一般员工的收入分配矛盾。“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调动了全体国民的积极性,创造GDP年均增长11%以上的高速度,仅用7年时间就超过德国、英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创造了闻名世界的“东亚模式”。
2、东亚模式的问题和教训。由于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年薪酬增长过快,过快提高了劳动成本,致使日本的制造业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失去了竞争优势,被迫向国外转移。90年代提出了“重振制造业计划”,也已无法恢复昔日的雄风。从90年代初房地产泡沫破灭以来,日本经济经历了长达20多年的衰退,至今尚未走出困境。
三、中外收入分配模式比较取得的共识
通过中外模式比较,可以取得以下共识。
(一)世界上不存在“最佳的”国民收入分配模式,只存在相对“合理”的模式
;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盛行于欧美的“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分配模式,确实在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起到过缓和劳资矛盾、调动社会各阶层积极性的作用,为资本主义创造了长达20多年的和平的良好社会,这是自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以来从未有过的景气期,不仅使遭战争破坏的经济得到了恢复,而且造就了德国、日本两大经济强国,这种分配制度的功绩将永载史册。但进入70年代以后,由于人们的预期寿命延长、社会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这种工资过高、福利过高和过度消费模式,超过了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源的承受能力,国家债务沉重和生态恶化,已使经济社会出现了严重问题:经济滞缓、通货膨胀居高不下、失业率不断攀升,迫使这些“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国家进行改革。80年代,随着私有化、市场化浪潮的推进,各国不得不提高社会福利税的税率,劳资之间的工资谈判筹码愈来愈高,使一些钢铁、汽车、煤炭、纺织等传统工业难以承受,不得不破产倒闭或外迁,使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进入了“寒冬”期。直到90年代中期,布莱尔在英国当选首相、克林顿在美国当选总统后,对这一改革了的分配制度进行了再改革,让工人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决策,共同商讨企业经营决策、劳动工资和福利等重大问题,并鼓励工人持股,分享企业红利,使工资增长的刚性转为弹性,由政府包揽的社会福利转为国家、企业、个人合理分担。2008-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各国又冻结了工资、降低了福利待遇,对金融部门高管的超高薪酬进行了限制,提高了奖金税,使原有的“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的国民收入超分配的分配制度回归到相对“合理”的理性阶段。
(二)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任何公平都是相对的
资本主义国家设置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和遗产税、赠与税等,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是为了缓解社会贫富悬殊,实现社会“公平”。但对于实现“公平”的税率应是一个什么样的“度”,至今,没有一个国家、一个专家能作出肯定的回答。美国1776年独立以后,为了打破英国科技封锁,曾用高关税来阻止欧洲产品进入美国竞争。为了科技和经济,独立后130年内未开征和个人所得税,只开征消费税,由于收入的增加和资本积累,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国家重点投资于高科技,公路、铁路等设施鼓励用发行股票来募集资金,电和水等公用事业鼓励私人投资,国家用赠送土地和经营许可证措施予以奖励。到19世纪末,美国已完成工业化,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1776-1908年,美国政府不征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使资本快速集中和增长,为创业者们提供“平等”的创业机会。当时,美国社会的“公平”并不是体现在收入分配方面,而是体现在平等的机遇方面。在国家赶超大英帝国的目标实现以后,美国国内在公平分配国民收入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为了缓和劳资矛盾、缩小贫富差距,1909年,国会通过立法开征了所得税,1913年开征联邦个人所得税,1916年开征联邦遗产税,1917年开征超额利润税,降低了高收入者和老板的收入。当时正处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家以战争的需要调整了所得税税率,开征了收入分配的新税种,高收入者对于国家的需要也就认可了,低收入者认为这种调节体现了“公平”。但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大老板们觉得战时开征的新税种对企业和高收入者来讲存在着“不公平”。为此,他们加大了对国会和政府的压力,最后迫使国会通过立法,降低了个人所得税和所得税的税率,取消了超额利润税。这些税种和税率的调整,加快了资本的集中化程度和企业垄断化的程度。资本的集中、行业的垄断、商品价格的垄断,损害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特别是1929年爆发了世界性经济危机,劳资矛盾空前高涨,劳工阶层强烈要求政府对资本的集中和行业垄断进行干预。1933年,罗斯福顺应民意开展“新政”,开征了遗产税、赠与税和红利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宣布参战后,为了集中经费,大幅度提高了所得税的累进率,提高了富人的纳税率。这种富人多纳税,社会普遍认为是对高收入的“公平”调节。但当战争结束后尤其是出现经济危机时,政府要求老板和高收入者加大资本投入,国家又会降低个人所得税和所得税税率或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以及冻结工资等措施,刺激经济复苏,创造就业机会。政府鼓励高收入者投资为低收入者创造就业机会,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公平”。
在美国,工人的工资在GDP中的比例已由1915年的54%上升到1985年的74%,同期业主的收入则由24%下降到6%,工人的工资收入比例过高、业主收入过低,劳动侵占了资本的利益,这也是一种“不公平”。③
(三)政府提供平等的机遇,创造就业机会,比公平分配更重要
中国理论界、学术界和舆论界对西方国家的分配制度有一种误解,认为发达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消费率高达60%—70%,居民拿大头,企业和政府拿“小头”,这种分配模式比中国的“公平”。但他们没有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搞国民收入超分配,“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已使国家债台高筑,债务已超过当代人的偿还能力,“老子”已将“孙子”的钱花光了。企业积累率过低、无力投资,只能借钱去炒卖证券等虚拟资本,以求在虚拟经济中获取溢价收入,结果经济过度虚拟化,最终引发了2008-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现在,被中国的专家、学者称颂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为债务缠身、经济衰退、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而忧虑。而中国由于正确处理了个人、企业和国家三者的分配关系,国家有实力调控经济、支持公共服务,企业有资本扩大再生产,个人收入稳步上升,消费保持较高的增幅,经济保持两位数增长。对此,西方国家感慨万分,从中国模式中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政府必须适度干预经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才能有条件去谈公平分配;在危机期间,创造和保留就业岗位,比公平分配更重要。在2008-2009年的危机期间,德国创造的“缩时工资制”:要求企业不要解雇工人,用缩短工作时间保留就业岗位,企业的损失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这一创新体制使德国企业保留了骨干工人,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复苏最快的国家。美国有17个州学习借鉴德国的“缩时工作制”,保留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既避免了工人为就业而上街游行,又加快了美国经济的复苏,2010年美国GDP增幅达3.9%,成为仅次于德国、被列入复苏势头强劲的第2号发达国家。德国、美国在就业方面采取了灵活措施,允许企业招聘工资较低的临时工。在“公平”分配方面,不再强调“高工资”、“高福利”,对企业高管的工资奖金加强了监管,减少了福利项目或降低了福利水平(提高退休年龄,减少政府的食品补贴和社会救助项目),使“公平”分配国民收入向理性回归。根据英国国家统计局关于“幸福指数”调查,绝大多数英国人把就业安全放在首位,把个人财富(公平分配)放在第二位。在他们看来,就业比分配更重要,当一个人失去工作以后,尽管可以获得政府失业救济金,但因失去了工作而丧失了应有的地位、财富和尊严,被
人歧视为“失败者”,这不仅影响了自身的前途,也影响了孩子们的自尊、自信、自强。英国首相卡梅伦在2010年底提出“幸福指数”调查时指出:英国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创造就业岗位”。④
四、中外收入分配模式的区别
(一)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属于平衡型分配模式,老欧洲、北美、东亚三模式属于国民收入超分配模式
一般情况下,在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和资本形成的分配数额的总和等于或小于国民收入的总体价值量,国家的主权债务余额控制在GDP总额的20%以内,使经济运行保持在良好的安全之内,具有较强的抗危机功能和能力。而老欧洲模式、北美模式和东亚模式均属于国民收入超分配模式,即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和资本形成分配的额度超过国民收入总量,国家主权债务均超过国际警戒线(主权债务余额占GDP的60%),老欧洲各国主权债务占GDP的比例已超过70%,希腊、爱尔兰已超过100%而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债务危机,西班牙、葡萄牙问题也很严重。美国主权债务已超过GDP的90%,日本超过200%,都存在触发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的风险。⑤
(二)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比较合理,老欧洲、北美、东亚三模式过于向居民倾斜
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相对合理。在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最终消费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65%降至90年代的60%、21世纪头10年的54%,资本形成比例逐步上升为35%、38%和42%。⑥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大体上与经济处于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不同阶段的劳动和资本对GDP的不同贡献相一致,体现了个人、企业、国家三者利益的兼顾,使劳动者生活年年有改善,企业有较强的自我能力和竞争力,国家有较强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公共服务的支撑能力,2001-2010年GDP平均每年增长10.8%,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老欧洲模式、北美模式、东亚模式由于实行“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最终消费高达74%—86%,资本形成率低于20%,导致企业留利过低、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国家由于高负债而缺少宏观调控实力,致使经济低迷、失业率高企,2001-2010年GDP年均增长速度在3%以下,降低了经济的抗危机能力和能力。
(三)中国收入分配增长的稳定度较高,老欧洲、北美、东亚三大模式收入分配的稳定度较低
中国由于提倡工资适度增长、居民适度消费,社会福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比较稳定。1978-2009年,中国劳动者人均年工资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增长6.6%;城乡个人储蓄已由210多亿元增至26万多亿元(2010年达30万亿元)。而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提倡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国民收入超分配,结果出现了“高债务、低增长、高失业率”的顽症,使居民收入很不稳定。中国在2001-2007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劳动者工资平均每年增长12.8%,而同期美国、英国仅增长1%,法国增长1.6%,加拿大增长-1%,德国增长-6.1%。提倡借贷消费的美国主权债务已高达14万多亿美元,公私债务总计高达50多万亿美元,相当于2010年GDP的3倍多,成为世界上负债最多的国家。“老子吃了儿子的饭”,“爷爷花了孙子的钱”。长此下去,后果难以预料,一些国家有可能破产。
五、应深入中国收入分配模式
在世界老欧洲模式、北美模式、东亚模式遇到挫折、出现困惑的时候,中国收入分配模式给世界带来了新的曙光。
在国民收入分配模式的国际比较中,我们发现中国模式最具活力,具有很强的抗危机能力和潜力。2010年,世界经历了2008-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刚开始复苏,而中国已步入了正常的轨道,中国GDP年增长速度达10.3%,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经笔者发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比较合理:中国的资本形成率占48%(金融危机前2007年数据,下同),居民消费率占36%(如果计算国家财政支出中用于公共服务部分,中国的居民消费率也可达50%左右),政府消费率为14%。这些数据说明,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没有像欧盟、美国、日本和一些中国家那样过度向居民消费倾斜,损害了资本的利益,而是兼顾了个人、企业、国家的三者利益,比较好地处理了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关系。实践证明,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模式优于其他国家。对此,我们决不能妄自菲薄,应理直气壮地坚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国民收入的分配制度。
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中国应放眼于世界未来,关注发达国家和中国家工资、福利制度和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动向,在学习借鉴别国成功经验的同时,要重视教训的汲取;在把握经济方向的同时,引导好社会的走向,让中国经济走向可持续道路,让中国社会走上民主、幸福、和谐,为世界实现和平、和谐、合作共赢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释:
①国际依存度=计算期对外贸易总额÷计算期GDP总额×100%。
②李勇、李真、魏辉:《华盛顿因债务吵成团》,《环球时报》2011年7月2日,第8版。
③陈宝森:《美国经济与政策——从罗斯福到里根》,世界知识出版社1988年版,第625—650页。
④路透社2010年1月10日电:《英国首相卡梅伦谈就业》,《北京晚报》2010年1月11日,第12版。
⑤根据《国际统计年鉴(2010)》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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