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制度机制研究
- 发布时间:2013-6-28 阅读次数:391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关键词】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政府主导个性化利益驱动社会化利益驱动
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机制是利益驱动机制,它包括个性化与社会化两种利益驱动机制。其中,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犹如一把双刃剑,既推动了经济繁荣,又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主要因素。把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同社会保证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利益机制主驱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我国市场经济科学运行的关键。
实现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与社会保证机制的有机结合
科学运用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需要实现趋利避害。其根本途径就是坚持推进经济、、文化与和谐社会“四位一体”建设,综合运用法律、、文化、民间及社会组织等各种社会保证制度、机制,严格规范、纠正以牺牲消费者、社会公众利益来换取个人、小集团利益的盲目扩张、无序膨胀的行为,使其沿着服从他人、公众、国家等社会化利益的正确航道前进。
运用个性化利益机制驱动经济增长时,须通过、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经济建设为广大民众利益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通过社会建设,改变在救死扶伤、人才培养以及文化传承等领域单纯依靠个体化利益驱使的制度、机制。通过民主与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唯利是图性。通过培养高尚情操、观念、气节、奉献精神,确立科学理想信念、荣誉感、爱国意识等核心价值观,遏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极端自私倾向。
严格立法、执法,始终对经济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健康运行的市场经济,不仅活力强劲,而且秩序井然。一方面,我们通过完善市场经济的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激发社会各阶层与一切生产要素的创造性活力。另一方面,也要将其同社会稳定机制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秩序的协调稳定、和谐。因此,我们应始终对经济领域各种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并突出解决由盲目的个性化利益驱使导致的公众关系扭曲与群体利益对立等问题。
缺乏规范与监管的个性化利益驱动,必然导致为富不仁、竭泽而渔式开发经营和弱势群体遭遇不公结伴同行。对此,首先,政府确保个人、企业等个性化利益须在维护与增进社会化利益的前提下增长。其次,在增加各类群体收入时,一律将收入调整与其对社会化利益贡献统一起来。想方设法将个性化利益驱动的负面作用降至最低,促使所有员工、企业都来关心社会化利益。
政府运用人们对名誉、地位的重视与追求,建立制度、机制,激励、引导先富者通过纳税、捐献、救助、扶贫开发等形式帮助后富者。通过财政等政策倾斜,或地方、部门、单位结对援建等途径,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与经济等手段,逐步建立社会化利益公平保障机制,使人民共享成果。
把运用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与发挥传统优势、创新群众工作体制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缺乏监管、放任自流的个性化利益驱动,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灵敏、高效的监管制度、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保证我国公检法,工商、税务部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领域的权力运行不受个人利益驱动规则干扰,有必要在它们之外成立一个专司监管制度落实与权力运行的监管机构,确保这些领域一旦出现权钱交易现象,就能得到及时制止,这样既能减少国家的经济损失,又能挽救一批领导干部。
健康运行的市场经济依赖的是国家权力与公众权力良性互动、国家行政与公民个人自主相统一的社会。在制度不完善、扭曲、诚信缺失、监管力度不够,公共、自我约束力较弱的社会中,个性化利益驱动最易暴露出阴暗的面目。对此,各级政府可通过村委会、社委会、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以及社会、民间团体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形成社会和约束个性化利益机制过分自私的整体合力。
建立社会化利益机制与个性化利益机制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
深化改革,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利益机制主驱动的,社会化利益机制与个性化利益机制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
建立以公务员薪金报酬与群众每月考核挂钩为核心内容的长效机制。根据公务员对社会化利益的贡献,将其个人收入划分为若干块,分别按各自的履职标准由群众及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发放全额薪酬。用完成社会化利益贡献指标方能拿到全额报酬的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取代或杜绝那种为群众办事图收受贿赂、好处费的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以此为核心,建立一套包括科学的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有力的保障机制、顺畅的民意沟通机制、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公正无私的司法机制、严格的监督机制、灵敏的纠错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等在内的相互配合而又融为一体的长效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利益机制主驱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乏国家政府主导和社会化利益机制驱动的市场经济,必然会使社会财富向少数人手中积聚和集中。当社会财富的分配朝着维护和增进企业、民众、国家等社会化利益的方向时,人民和国家利益就能得到应有的尊重,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占有才可能实现相对均衡与公平。
其一,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价格机制。国家不仅要控制价格的总体水平,还应掌握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定价的主导权。如果基本消费品由企业私自定价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价格虚高、物价飞涨,进而拉大收入差距,致使社会公平正义失衡。因此,关系国计民生商品的定价权应由政府来主导,通常可以让企业拿出预案,专家进行成本论证,消费者参与表决,最后再由政府拍板,这样的价格机制才是合理的。另外,政府要下大气力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国家还应保证拥有大量的农副产品储备,随时用于保障供给。这样,我国的市场经济才能成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其二,形成维护民众、国家利益的财税制度。通过严格的立法,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全面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改革财税制度。终止税务部门依靠企业财务报表报税的制度。一切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都应纳入税务部门的网络体系,企业及其员工的收入以及应缴税款都能在网上看到,从根本上杜绝偷逃税款的现象。科学确定财政预算支出比例,重点解决缩小群体差距等方面的诉求和问题。
其三,建立起以社会化利益贡献作为尺度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首先,将各经济组织应有的社会化利益贡献量化为一系列的考核指标。通过考核分数、档次确定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工资奖金总额。相对于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中央政府是考核者和社会化利益的代表者。中央政府通过对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的考核得分档次,分别确定国家财政拨付给各地方政府的工资奖金津贴总额和中央企业初次分配的员工收入总额。而相对于地方企业而言,地方政府作为社会化利益的代表者和考核者,按照社会化利益贡献考核指标对所属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逐一考核,根据各自成绩确定其员工薪金总额。在企业和政府人员贯彻按劳分配时,把每个人对社会化利益贡献之大小作为“劳”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