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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成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资本市场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6-27  阅读次数:307  字体大小: 【】 【】【

[本篇由54god上帝范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范文网http://www.54god.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谢谢您的支持]为了贯彻《证券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在我国如何加快机构投资者,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建立以机构投资者法人持股为主的资本市场。众多的机构投资者,既有利于参予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又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保护投资者权益。

众所周知,一个成功的国内资本市场应具有以下一些特征:有足够的证券发行者和机构投资者,有严格的信息批露标准,以便于投资者对证券进行投资收益与风险评价;有标准的交易票据和交易手段,以便于交易的进行和市场流动性提高;能实现较低的税收和交易成本;有严格的监管制度,能做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对泄露内幕信息、制造虚假信息者和操纵股市者进行严惩等。 而我国现今的股市,虽经过10多年的,已有了一些规模,也立了法,已有法可依,但尚是一个不规范的、投机大于投资、非理性的股市。造成这种状况有多种原因:

一、对实行股份制和开办股票市场,急于求成,缺乏认真,选择模式不当。从西方发达国家股市看,一种以美英为代表的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虽然越来越多,但都没有摆脱追求高流动性和短期效益的弊病,投机性很强。另一种以德、日为代表,机构投资者的法人投资,法人投资有一种战略眼光,能着眼于对企业和整个社会的,注重对企业的,而不是像美、英的法人投资者那样追求短期效益。当时,我国股市如选择德、日模式,情况就会比现在好得多。 二、我国股市仓促上马,立法滞后。1998年底,才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立法滞后,也是造成目前股市不理想、不规范的一个原因。

三、舆论和导向失误。在《证券法》公布前,理论界和舆论界只宣传股市有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有利于企业从股市筹资,而不重点宣传股市首先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因而将股市引入仅仅是“筹资和圈钱场所,使好多股份制企业老总不把投资者作为“上帝”,而看成是“阿斗”,不给投资者以应有的回报。《经济日报》记者陈剑夫同一位准备上市的企业老总聊天,问他为啥要争着上市,回答是:“这钱不一样,等于是白白拣来的,花起来没有还贷压力”(见1998年8月2日《经济日报》“募资使用叫人难放心”一文)。

四、信息披露失真。有些上市公司在财务上搞虚假包装,以欺投资者上当,使股民投资权益遭受损失,逼着投资者只好进行短期投机。最为典型的是红光公司,编造虚假利润达1.57亿元,骗取了上市资格,使广大投资者上当,遭受了巨大损失。

五、严格规范监管缺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内幕人员和大户联手操纵股市有宽松的环境。我国《证券法》第71条、184条明确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多年来,我国股市上大户做庄、联手操纵哄抬股票价格,从中获得取暴利,广大小股民遭殃的事例屡见不鲜,至今对违规联手操纵的违法案例处理的很少。

六、我国股市投资者主要是4400万投资者散户。据上海证交所的资料,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公众股民散户占94%,机构投资者只占5%,自营者占1%。在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股市中,大量的机构投资者的退休养老金、保险基金、信托基金和投资基金等拥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占股市的50%以上。在每天的股市交易额中,2/3的交易额是由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因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股市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我国目前以散户为主的股市存在着很大弊病:一是投机性强,换手率高,频繁的股票交易,导致股市狂涨狂跌;二是缺乏参予股市经验的散户,往往成为股市的牺牲品,大户的“美中餐”。据《中国证券报》调查,1994年-1998年股市中赔钱的户占50%-60%,多是散户。三是股市中散户多,缺乏众多的机构投资者,不利于参与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 通过上述分析来看,要做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股市稳定,除了必须端正、办好资本市场的指导思想,牢牢树立投资者—股民是“上帝”的观念,坚决摒弃股民是“阿斗”、“圈钱的对象”的错误观念;证券监管机构除必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进行监管外,还要加快机构投资者,把我国目前散户为主的资本市场早日改造成为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资本市场。

加快机构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能减少和降低小投资者、小股民的风险。通过加快机构投资者,允许机构投资者通过发行基金、债券、信托投资等方式把城乡居民和小股民手中的钱吸引进来,由机构投资的专家进行投资组合,既能减少投资风险,又可给投资者以较多回报。二是机构投资者采取“直接介入”,或“挑选优胜者”进行“间接介入”,以发挥其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远比小股民的作用大。三是股市中机构投资者比重越大,股市越稳定,但这里有一个先决条件,证券监管部门必须对机构大户在证券市场中的运作严格进行监管,谁违规操纵股市必须严惩,要引导和鼓励机构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战略投资,注重对企业的,追求长期效益。三是众多的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增强股市的稳定性。德、日的证券市场并没有多大的交易量,但这两个国家已到了能与美国抗衡的地步。过去,我国股市追求交易量和股民人数,这是片面的。 如何加快机构投资者,我的思路是:必须继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处于长线商业、短线投资(其中特别是投资基金)不协调跛足状态下运转。据我测算,1997年底,我国投资业总资产(系证券业)仅为2055.5亿元,只及国有商业总资产66228亿元的3%;投资基金总资产为100亿元(系1998年底数),只及国有商业总资产的0.1%。1997年底,美国业总资产为47000亿美元,基金业总资产也达到45000亿美元,美国投资多达一万家,其中美林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公司总资产就已达到4100亿美元以上。相比之下,目前我国投资业、投资基金业还处于弱小的地位,是难以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要着重资本市场要求的,也难以适应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资产重组、资产运营、资产证券化需要的。发达的资本市场必须有发达的投资业,资本运营即资本的市场化运营,包括企业兼并、收购、分拆、破产、重组、股份制与股票上市等操作方式,都是投资的业务范围。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企业改制、企业股权证券化和债权证券化就是依靠投资业中投资家、金融工程师运用专业技术和金融工具帮企业筹划设计完成的,企业资本运营、兼并、重组和基金业的离开投资家是寸步难行的。我国国有工商企业巨额的(约在3万亿元)闲置存量资产,如果没有强大的投资业加以重新组合和证券化,要想较快搞活也是不大可能的。由此可见,为了早日改变目前投资业处于弱小地位的状况,为了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必须把加快投资业和机构投资者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

作者认为,只要开拓思路,采取压长补短的多途径的,就能扭转投资和机构投资者处于短线的局面。现对加快投资业和机构投资者提出以下七个可供选择的途径:

第一个途径是,加快投资业和机构投资者,必须十分重视从现有国有商业中挖掘潜力。因为,原来国有四家专业按行政区划广设机构,现在向商业转轨,要撤并机构、减员增效,在此形势下,采取压长线补短线的,加快投资业和机构投资者的是完全有可能的。有可供选择的三种途径:一种是从现有国有商业总分行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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